中國的工作簽證,事實上就是工作類的居留許可,包括三大因素,包括來華工作的簽證,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人居留許可。簽證供其以來華工作的身份進入中國境內,就業證是其在中國合法工作的證明文件,居留許可是其在中國合法居住的證明文件。居留許可也起多次往返簽證的作用。對于來大陸工作的臺港澳人員,只需要辦理就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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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天河區、白云區、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番禺區、南沙區、黃埔區)
? 外國人首次辦理1年外國人就業許可證、Z簽證通知函、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居留許可;
? 外國人工作單位不變,希望延期1年多次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居留許可;
? 外國人工作單位變更,希望變更加延期1年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居留許可;
? 外國人辦理2年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工作簽證、外國人居留許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凡在中國就業的外籍人士,必須依法取得就業、居留權,對非法人出中國國境的外國人,可以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處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處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中國工作的境外人員(包括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應滿足的基本條件:
· 18歲以上
· 無犯罪記錄
· 有明確的聘用單位
· 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 持有有效護照或其它國際旅行證件
· 具有所任職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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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外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非法就業:
?(一)未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外國人從事與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動,或者有其他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在中國境內繼續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處限期出境。外國人違反本法規定,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 ?處外國人驅逐出境,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內不準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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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時約25個工作日。